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6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北京市概况
近日,北京市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首先是顺义区龙湾屯镇树行村的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梁月启违规发放津补贴。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他私自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补贴,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接着是通州区漷县镇张庄村的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武永民也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他向本村村干部发放了价值9010元的春节慰问品,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党委原副书记、原副主任郑拴虎和党委委员、副主任齐佳还涉及公款出国旅游问题。两人在出国期间绕道参观游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津市概况
天津市也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首先是天津科技大学法政学院在公务差旅期间借机公款旅游,并存在违规携带家属以及住宿费超标准等问题。该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因此受到相应处分。
其次是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的党组成员、副院长在接待来访人员时提供超标准接待,并存在多次无方案、无公函接待的情况,涉及餐费报销等问题,该副院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河北省概况
河北省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包括廊坊市安次区司法局副局长为其孙违规操办“百天宴”并收受礼金,以及开滦集团公司保卫部副主任为其母操办丧事期间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
山西省概况
山西省则通报了5起相关问题。包括一起官员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问题、一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以及两起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和发放补助问题,还有一起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这些行为均涉及违规违纪,相关人员已受到相应处分。
以上这些问题均反映了部分地区和单位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时存在的一些偏差。对于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已进行严肃处理,并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切实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江苏省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江苏省通报了涉及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街道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程宏宇等人以公务差旅为名进行国内旅游。在2016年9月的一次出差中,程宏宇和马献民以参加重庆培训为由,却选择前往深圳、昆明和丽江等地游玩。此次旅游费用近2万元,其中只有部分费用通过重庆培训机构代开的发票在管委会下属公司报销。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公务出行的规定。经处理后,程宏宇和马献民退还了违规报销的费用并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起事件警示我们,公务出行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不得借公务之名行旅游之实。这也反映了有关部门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的严肃态度和坚决打击的决心。此类事件应当引起广大党员干部的高度重视和警醒,务必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公务活动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内蒙古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内蒙古通报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是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的党组书记、院长刘伟峰等人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将私家车作为日常用车并报销相关费用。二是满洲里市驻大连办事处主任陈永公车私用、违规出入,并在领取车补的情况下仍然报销汽车费用。这两起事件都违反了中央关于公务用车和公款使用的相关规定,是对纪律的严重践踏。有关部门已对涉事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体现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这也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
除此之外,其他省份如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也通报了不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违规发放福利、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方面。对于这些行为,相关部门已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公开通报以起到警示作用。这些事件再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也呼吁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监督,对于违规行为要敢于揭露和制止,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这些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反映了部分党员干部在纪律意识上的缺失和违规行为的存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也呼吁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职责使命,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自己的力量。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王松波违规发放节礼案及其他五省份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王松波套取财政资金违规发放节礼。2017年,王松波指使下属伪造材料,以发放奖励名义套取财政资金1万余元用于违规发放节礼。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王松波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退还街道。这一事件警示我们,必须时刻警醒,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坚决防止公款被滥用。
在浙江省通报的3起案件中,涉及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相关责任人受到了严肃处理,彰显了浙江省坚决反对“四风”问题的决心。
安徽省通报的2起案件中,一起是卫生院院长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另一起是财政局副局长操办子女婚宴违规收受下属职工礼金。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党风廉政形象,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违纪款项收缴。
福建省通报的2起案件中,一起是广告监督管理处原处长组织变相公款旅游,另一起是公安局党委委员收受礼金。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并受到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江西省通报的3起案件中,涉及私车公养、违规操办乔迁宴和违规公款赠送礼品等问题。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务用车管理和公款使用的纪律性,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这些通报的案件警示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这些通报的案例也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不良风气。只有坚守初心,牢记使命,才能确保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广大人民也应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山东省通报了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包括菏泽市规划局的两位官员借学习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高唐县清平镇党委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规定,损害了党的形象和群众利益。
在山东省的案例中,菏泽市规划局的王继河和裴殿成借学习培训之机公款旅游,这不仅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是对党的纪律的公然挑战。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浪费了公共资源,给群众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对此,山东对两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分别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了违规报销的旅游费用。
高唐县清平镇党委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也引起了关注。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该镇以业绩考核奖励、通讯补助等形式,违规发放了15.19万元的津贴补贴。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财经纪律,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山东对负责此事的刘海峰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了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对镇党委原书记陆山进行了诫勉谈话。
在其他省份,也有类似的问题被通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卫计委的孙怀伟等人违规接受宴请,湖北省恩施市板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廖雪峰私车公养,常宁市规划局的廖小群等人借培训学习之机公款旅游等等。这些问题都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了党的形象和群众利益。
广东省通报的3起问题同样引人关注。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曲江分局的刘国用等人在职期间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农林水管理中心的傅新友等人违规组织旅游活动,徐闻县城北乡大黄小学的陈耀宗违规操办其子婚宴等等。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党的纪律,也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形象和公信力。对此,当地纪委也给予了严肃处理。
这些问题的出现,再次提醒我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是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应尽的义务。我们要以此为鉴,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我们也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党的纪律和规定得到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广东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涉及桂平市西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保卫科副科长李东海。李东海在参与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期间,违规收受了项目承建方的节日慰问金。对此,李东海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也被收缴。
二、海南省
海南通报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首先是海口市秀英区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卫国收受服务对象礼金的问题。徐卫国在多个节日期间多次收受某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的礼金。其次是儋州市新州中学总务处主任郭学谟等人公车私用的问题。郭学谟等人使用学校公车购置年货、拜年等,造成了不良影响。两起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党内警告、行政降级等处分,违纪所得也被追缴。
三、重庆市
重庆市纪委通报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首先是铜梁区南城街道财政所所长王邦伟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王邦伟在负责某工程项目期间,收受承建商所送礼金。其次是潼南区委教育工委书记陈桦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陈桦在为母亲料理丧事期间,违规收受教育系统人员的礼金。两人均受到了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也被收缴。
四、四川省
四川省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涉及四川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副主任何川。何川违规接受所分管单位的邀请参加会后聚餐并饮酒,以业务接待费名义用公款报销。何川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部费用由参与人员个人承担。
五、贵州省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是福泉市马场坪街道黄丝卫生院违规公款旅游问题;二是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学校管理中心原主任刘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三是威宁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舒成斌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四是贵安新区湖潮乡卫生院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并发放津补贴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相关责任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违规资金也被收缴。
在不久前,云南省的一则通报引起了广泛关注。通报中提到,某地区的两位重要官员,在一次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两位官员分别是李奕英和周世纪。
李奕英在一次工作汇报后,邀请了包括周世纪在内的共11人在某餐厅享用晚餐。这次晚餐的费用共计一千多元,而更令人震惊的是,这笔费用竟然被以接待县市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名义,通过李奕英的签批,在州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公款报销。这种行为无疑是对公共资源的不负责任挥霍,也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公然违背。
事件曝光后,周世纪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而李奕英则被处以行政记过处分。这一事件是对所有公职人员的警示,提醒他们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这也体现了党中央对于反腐倡廉、维护公共利益的坚定决心。
同样在通报中提到的还有西藏自治区的一起问题。那曲地区尼玛县的两位高层官员,在购买车辆时违规操作,购买了一辆远超标准的进口越野车。购车款项从特定的保护区建设资金中借款垫支,这种行为同样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两位官员因此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其他相应的处罚。
通报中还涉及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一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餐费、超标准接待等。这些事件不仅暴露了部分公职人员的管理不严、纪律不严,也提醒我们必须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
这些通报的问题都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反,是对公共资源和公共利益的严重侵害。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公职人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确保中央的政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也对那些敢于挑战公共秩序、违反中央规定的人发出明确的警告:违反纪律必将受到严惩。标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展现零容忍态度
在最近的一系列内部审查中,一些公职人员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受到了严肃处理。这些事件不仅凸显了相关部门对于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更是对广大公职人员的警示和教育。
刘建平因某种原因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不仅失去了在2017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争二级岗位的机会,而且还被要求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这一事件提醒广大公职人员,必须时刻警惕自己的行为,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以免落入违规的陷阱。
在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孝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暖泉市场监管所所长周建军,因公款旅游问题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两人曾赴江苏无锡参加培训,随后到镇江等地旅游,并违规报销了相关费用。此事件不仅使相关人员受到了处分,更是对全县公职人员的警示,公款必须用于公务,任何违规使用公款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青铜峡市陈袁滩镇唐滩村也因其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而受到关注。村党支部书记顾建平主持会议研究决定用某公司捐款购买衬衣给党员发放,用村集体资金购买月饼给相关人员。这一事件被查处后,顾建平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并退回了购买衬衣的费用。这也警示广大基层公职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合法发放福利,不得擅自决定和使用集体资金。
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亚力坤·玉素甫因私车公养等问题被通报。他不仅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气卡为私家车加气,还花费公款购买日用物品用于送礼。最终,他受到了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的处分。这一事件再次提醒广大公职人员,公私分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
以上这些事件的查处和通报,不仅是对违规人员的惩戒,更是对其他广大公职人员的警示和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也呼吁广大公职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廉洁自律,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