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自书遗嘱范文
【一、自书遗嘱范本展示】
立遗嘱人:王×× 先生
岁月催人老,本人因年岁已高,为家族和睦着想,决定亲笔订立此遗嘱,明确我名下财产分配事宜。
财产清单如下:
1. 房产:位于繁华市区的心脏地带,××市××区××路×号,房产证号为××××,面积××平方米。
2. 银行存款:在××银行账号为××××的定期存款,人民币××万元。
3. 其他财产:包括一辆豪华品牌汽车,车牌号为××××。
关于财产分配:
1. 房产由我长子王××单独继承。
2. 银行存款部分,次女王××继承60%,孙女李××继承40%。
3. 汽车则交由配偶张××继承。
为确保遗嘱顺利执行,我委托刘××作为遗嘱执行人,其联系方式为××××,负责遗产分配相关事宜。本遗嘱为我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任何胁迫或欺骗。
签名:王××
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五日
【二、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
亲爱的读者们,你是否对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有所了解呢?以下是其详细要求:
形式要件方面:
遗嘱必须是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并签署自己的姓名。
必须明确注明年、月、日,精确到订立当日。
不得由他人代写或打印后再签名。
实质要件方面:
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识清醒。
财产描述必须具体明确,如房产的地址、证件编号等。
不应处分他人财产,如涉及夫妻共有财产应先进行析产。
注意事项:
自书遗嘱无需见证人,但可以指定执行人。
若存在多份遗嘱,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
建议保留原件,避免涂改或补充,若需修改应重新订立。
【三、无效情形案例】
让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深入理解自书遗嘱的无效情形:
1. 遗嘱人在患严重疾病、行为能力受质疑时订立的遗嘱。
2. 仅由他人代签姓名,而非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3. 未注明日期或日期不完整的遗嘱。
以上情形均可能导致遗嘱无效,在订立自书遗嘱时,务必确保满足法律要求,避免争议。希望每位读者都能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做好规划。